西紅柿是水果還是蔬菜?至今還是沒有一個絕對性的定義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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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紅柿是蔬菜還是水果?多數人可能會毫不猶豫地回答蔬菜,考究的學者可能會按照植物學的定義將之歸為水果。這個爭論聽起來和粽子的鹹甜之爭差不多,兩派口誅筆伐,煞是熱鬧。那麼今天我們就來簡單的分析和探討一下西紅柿到底屬於「蔬菜」還是「水果」。

西紅柿

西紅柿蔬果難分,身份尷尬

蔬菜和水果本就不是一個科學的分類,更多的是一種習慣。

如果將水果按照植物學標準嚴格地定義為「植物的果實」,很多我們熟識的蔬菜得認祖歸宗成為「水果」,除了西紅柿,還有辣椒、黃瓜、茄子和眾多瓜類,因為通常它們需要烹熟食用而被當做蔬菜。

蔬菜可以烹調做菜,一般取自植物的根、莖、葉等部分,還囊括了各種因為不能生吃、不夠甜等原因而被驅逐出水果家族的植物果實成員。

水果之所以為水果一般得具備三個必要條件:可生吃;多肉多汁;包含植物的種子。

其實西紅柿滿足水果的三個必要條件,但因為人們多將之烹熟食用而成為了蔬菜;而番茄家族的另一個成員,小西紅柿,也被稱為聖女果,因為多被生吃而被視作水果。

水果or蔬菜

西紅柿身份確定

然而這個讓人無比鬧心的蔬菜水果身份之爭,終於有了比較靠譜的定論。這個定論還得從一個故事說起。1895年,英國商人從西印度群島運來一批西紅柿。按美國當時的法律,輸入水果是免交進口稅的,而進口蔬菜則必須繳納10%的關稅。紐約港的關稅官認定西紅柿是蔬菜。

理由是:它要進入廚房,經過烹製,成為人們餐桌上的佳餚。商人則認為應屬水果,據理力爭:西紅柿有豐富的果汁,這是一般蔬菜所不具備的;它又可以生食,同一般蔬菜也不一樣,形狀色澤也都應當屬於水果範疇。雙方為此爭執不下,最後只好把它作為被告,送進美國高等法院,接受審判。 經過審理,法院一致判決:「正像黃瓜、大豆和豌豆一樣,西紅柿是一種蔓生的果實。在人們通常的談論中總是把它和種植在菜園中的馬鈴薯、胡蘿蔔等一樣作為飯菜用;無論是生吃還是熟食,它總是同飯後才食用的水果不一樣。」從此,西紅柿才法定為蔬菜,成為人們餐桌上的一道佳餚。

結語:關於這個問題,我們終究也只是「網上談兵」,沒有哪個鹹黨/甜黨因為意見不同而非要法庭相見爭個是非分明。我以前看過一個節目專門圍繞這個問題的,最後得出來的結論是,西紅柿是劃為蔬菜而不是水果!呵呵,這方面,我們普通民眾是外行,所以這個問題的實際意義也不大。專家說是蔬菜,我們還是可以當水果吃啊,嘿嘿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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